反正,反正……他都快走了。陆湫颇有些自暴自弃。就一次而已,就一点点而已,他不敢做得过分。
能让沈随安把陆湫这个名字刻在心底,也好。
*
沈明琦是在骑射会的前一天,才收到陆湫的密信。说是密信,其实是陆湫悄悄拉走了沈家出门采买的仆役,硬是让人带回去的一张纸条。
纸条上写的东西很简单:陆湫说,他从家中出逃,在外漂泊半月有余,明日骑射会,他想去沈明琦那里沐浴梳妆,再借套女子的衣服,不然到时候容易给这位被他借用名号的“沈时夕”丢人。
沈明琦很迷惑。
再见到灰头土脸,像是在木炭堆里滚过一圈,还嘿嘿笑着的陆湫时,她更迷惑了。
“你是怎么……把自己造成这副模样的?”沈明琦一言难尽。别说认出陆湫的脸了,连男女都分不清,真正做到了物意义上的改头换面。
“咳,回不了家,也就只能糙一点了,”陆湫摸着脑袋,看起来有点不好意思,还小声补充了一句,“我有在河里洗过澡的,身上不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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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陆湫出走的消息,沈明琦是有所而闻的。王城就这么大,陆家交际圈又很窄,从被陆元枫层层递话,旁敲侧击地询问有没有见过陆湫时,沈明琦就知道,他又跑了。
陆湫很难被关住。如果是三四年前,陆家只要用心一点,这小子就溜不走。但现在的陆湫身手极好,除非陆家愿意拿出至少四个暗卫,否则他绝对能逃掉。
“这么说吧,起码有六个人在抓我,她们还试过拿我弟跟我姐骗我过去,”身边的陆湫沧桑地说,“也不知道母亲花了多少银子,能调这么多人。”
“……行,”沈明琦懂了,陆守一这次是铁了心要给陆湫一个教训,一绝永逸地解决掉陆湫这个麻烦,“怎么不早点找我帮忙?”
“那哪敢啊!”陆湫假装揶揄,“沈小将军都是被陛下封赏的红人了,我怎么好意思日日叨扰?”
“……随你。”沈明琦见他不想正面回应,也就没逼问。
“欸,你住哪里呀,”陆湫心态倒是很好,或许因为这次身边是熟人,他丝毫不拘谨,探着脑袋到处乱看,还直接开始提问,“之前我都是大晚上趁着没人才敢去河里洗的,水冰凉,冻得身上都发疼,能给我点热水泡一会儿吗?”
“行,”沈明琦回答,“我现在住云水居,你身上的伤需要药膏吗?”
原本大大咧咧的小少年愣住了。
“……你、你怎么住在沈随安那里!”陆湫瞪大眼睛,“那我岂不是要以这幅样子,进她的院子!”
“二姐那里有现成的东西,住得舒服,”沈明琦解释,她不明白对方为什么不见高兴,“你不是想见她吗?”
“我是想,可是——”陆湫涨红了脸,“这幅样子,还是过去洗澡……是不是,太有伤风化了……”
“她应该不会介意,”沈明琦不明白怎么自己这边就没事,去二姐那里就有伤风化,但她还是想了想,举例,“之前乌裘,就是二姐养的黑狗,下完雨出去踩水,跌进田地里滚了好几圈,弄了满身泥浆,二姐都是直接上手抱着狗去洗的。”
“抱住……!”陆湫的脸更红了,也不知想到了什么,呐呐地重复。
“我说的是抱狗。”
“噢、噢……”
看起来没救了。
*
在沈明琦收到信出门找人时,沈随安正在书房作画。只需要远远望过去,就能看见立于桌案之前,身姿端正的女子。
不管是作画还是写字,她都喜欢开着窗进行。对于沈随安来说,外面的小院也是她需要的背景与底色,哪怕有时落了雨雪,她也乐意由着雨滴晕开墨色。
沈明琦不懂这些,在她这个傻妹妹看来,原本的字与画被雨水沾湿了,就不再完美了。可沈随安就是爱去追求那点自然而然的不完美。
今日天气不错,白日院中已经开始带上几分暑气,要不了多久,就该热起来了。乌裘在书房角落的垫子上午睡,翻着肚皮,小爪子偶尔还蹬几下,也不知道是梦见了什么好事,时不时还哼哼几声。沈随安看着好笑,将手头那张工笔画好好收尾之后,另拿了一张画纸,用普通的笔墨,去潦草地描摹着小狗的模样。
但或许是情绪的延续,沈随安此时画的乌裘,总是不如眼前的小狗那样鲜活。她叹了口气,放下笔。
沈随安知道陛下思念平晟王君。每年临到平晟王君的生辰,她都会被要求作画。她与平晟王君见面不多,只能靠着记忆中的模样,与为数不多的画像,还有陛下本人的口述去描绘。而当那些画送到陛下面前时,她总是沉默。
“逸欢,”沈随安记得,陛下曾经问过她,在一场对弈时,“你说,我该放下过往,该忘记他吗?”
她没有自称朕,而是用了我。这表明,并非君臣、并非皇帝与子民的对话,而是一场亲近的、私下的交谈。
“没有什么该不该的,陛下,”沈随安那时久未落子,放松地撑着头,嘴角勾起,“忘不掉,何尝不是平晟王君不想被您遗忘呢?”
“也是……”
“陛下,”沈随安将自己的白子放于棋盘,“只要不将自己囿于困境即可,不想放弃的,那就都按照想要的来。”
“反正您也有这份能力,大可不必逼迫自己做选择。”沈随安笑着说。
还是去找闻序解解闷吧。
沈随安让青兰将没用的废稿拿到院子点火烧了,接着独自走向沈明琦正在住的厢房。沈明琦出门在外野惯了,不习惯身边有人跟着,门口连个把守的也没有,沈随安敲了敲门,没人回应,但门被推开了点,没有锁。她皱了皱眉,觉得不太对,推门便进了屋子。
屏风里侧传来阵阵水声,现在可不是正常沐浴的时间,难道沈明琦自己出去做了什么?
算了,问题不大,反正人没事就行。大不了等人洗完再问。沈随安可没有打扰别人沐浴的癖好,她悄悄地退了出去。
可刚出门第一个照面,她便见到了自家妹妹的脸。
“二姐,”沈明琦表情似有尴尬,十分少见,“怎么突然过来了。”
“你在这里,”沈随安指指沈明琦,又指指里面,“那……里面的是谁?”
*
沈明琦沉默了。
沈明琦不想陆湫被姐姐误会,但她这个人又真的不会扯谎骗人。在自家姐姐愈发复杂的视线中,半晌,沈明琦还是挣扎着开了口。
“……沈时夕。”
她严肃地说道。
“陆湫?”沈随安懂了。
“嗯。”沈明琦别开脸,十分心虚。
第26章
“他怎么来这儿了?”
“……说是想借地方沐浴,再换身衣服,”沈明琦见自己没能力瞒住,只好按实情说了,“他从陆家溜出来半月多了,好像一直风餐露宿,今早才托人给我带话的。”
“这么凄凉吗?”沈随安唏嘘,不过想到陆家家主跟她那位正夫的作风,倒也不是不能解。
她还记得,之前陆湫就是旧伤未愈又添新伤,按照妹妹刚才说的那半月多的流浪时间,怕是刚从沈家回去没过两三天就跑走了。他连沐浴都得找沈明琦借地方,那些伤肯定也没能及时涂药抹药。于是沈随安往下看去,果然见自家妹妹怀中捧着的几瓶药膏。
“让墨竹送进去吧,”沈明琦见沈随安注意到了,干脆把东西送给二姐身后的男侍,“我去也确实不方便,要是等他洗完再给药,还得麻烦着之后再穿一次衣服。”
“行,”沈随安答应着,还不忘记提醒,“一会儿帮他把药抹了,头发擦干,然后带来会客室等着,不用着急。”
“是。”墨竹接过沈明琦手中的几瓶药膏,询问了功效之后才敲门走进去。
“闻序,来给姐姐打下手。”见解决了这边的事情,沈随安转身走向长廊。
“噢。”沈明琦应着,跟随沈随安离开。
上次跟陆湫见面,沈随安印象最深的就是,这小子有些过瘦了。想来这半月,他也吃不了什么正经饭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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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也有人传什么女子远庖厨,但沈随安倒是喜欢做饭。她也是沈家女中唯一一个会做饭,且做得相当好的,好到母亲经常借着让她去探望爹爹的名号去请沈随安去做点饭菜,她倒也不厌烦,有时心情好了还会在家宴上当主厨。
沈明琦能愿意住在她这里,其实也是为了蹭饭。小妹一直都是个饭包子,爱吃,还能吃,只要打打下手就能享受到自家二姐的好手艺,小妹是绝无可能错过的。每次归家,沈明琦都爱粘着沈随安,她深深地知道,跟着二姐就能有好吃的,不管是下馆子还是二姐做的,沈明琦都爱吃。
不过毕竟吃人嘴短,妹妹就是拿来用的,所以住在云水居,沈明琦给沈随安打下手的次数只多不少。还好沈明琦老实,去院子里摘菜也任劳任怨,现在正捧着新鲜蔬菜跟在沈随安身后。
沈随安记得之前妹妹提过,这陆湫也跟她一样,百无禁忌,不挑嘴,应该挺好养活,所以沈随安也没问对方的口味。
“想吃什么?”到了厨房,唯二的客人有一个不在,沈随安自然是询问亲妹的意见,“挑点好弄的。”
“肉,”沈明琦舔舔嘴唇,“怎么做都行。”
“那去把那块排骨切了,一会儿炖个汤喝,我去烙几个饼。”
“好。”沈明琦提着刀跟肉,往案板走去。
*
“呼……”
陆湫整个人泡在浴桶中,眯着眼睛,皮肤都被热水蒸得泛红了。他背上的伤被这种热水浸着是会有点刺痛的,但陆湫并不在意,反正这种热水比那晚上河里冰冷的水更让人能接受,他已经知足了。他经受过的疼痛又不少。
想来回家这么久,能如此放松的时候也就只有现在而已。
不过陆湫倒还没忘记自己现在所在的地方是云水居。
哪怕只是个偏房。
真好啊……陆湫睁开眼,出神地望着上方的横梁。单论个人,他和沈明琦其实有几分相像,虽然沈明琦脑袋应该比他好使一点。但她们一个是男子,一个是女子。一个在陆家,一个在沈家。这两方面巨大的差距让陆湫对沈明琦羡慕都羡慕不起来。
也不知道,今天有没有机会偷偷去看一眼沈随安……
外面传来了敲门声。
陆湫懒懒地转了个头,以为是沈明琦把之前说的药带来了,隔着屏风喊:“闻序姐,我还没洗完,再等一会儿擦药行吗?”
“陆公子,”与意料之中不同,屏风后传来的是一道男声,温软轻柔,“奴是墨竹,赴二小姐之命,前来为公子上药。”
他听到了二小姐。陆湫不受控制地站了起来,身上的水哗啦直流,发出极为明显的响动。
“……沈、沈二小姐知道我来了?!”
“是的,”墨竹回应,“二小姐吩咐,等陆公子上完药、好之后,前往会客室。”
“那闻序姐、沈明琦呢?”
“三小姐和二小姐在一起。”
末了,他还体贴地补充一句。
“二小姐说不用着急。”
这怎么能不着急!
这男侍只用几句话,就能急得陆湫在浴桶里乱转,一时间都不清楚自己要先做些什么。对,先把身子洗干净肯定是没错的!起码面上要过得去!他本来还想等泡够了再洗,但现在看来只能立刻洗了。
“公子,如果需要什么用品,奴可以去准备。”
“不用了——”他可不敢麻烦这位二小姐的贴身男侍。
陆湫用最快的速度把自己从头到脚洗得干干净净,也不在乎是不是用力过猛给伤口弄疼了。只要一想到他耽误时间就会弄得沈随安要多等他一会儿,就浑身都不自在。而且沈随安居然已经知道他在这里,那、那去会客室是什么意思?
想不通,越想脑袋越乱。
“那个、墨竹,”裹着浴巾的陆湫从屏风后探了个头,纠结地开口,“你把药给我,我自己抹吧……”
“恕主命难违。”
交涉失败。
陆湫坐在小凳上,捂着根本下不去热度的脸,被墨竹上药。其实除去以前的旧伤,他也只有背后的伤严重一点,因为养护得不好,似乎有些发炎,正常穿衣服都会不舒服。但膝盖的伤已经好完全了,手上的烫伤也只是还有浅浅的印子而已,并不疼。
哪里犯得上用这么多、这么金贵的药啊……
每次他说不想浪费这些药膏时,墨竹都会用很为难的表情看着他,弄得他很难以坚持,只能乖乖让人把身上所有伤都抹了不同的药膏。有些是加速愈合和消炎的,有些应该是祛疤的,都是陆湫没见过,但一看就知道很珍贵的东西,完全不像家里给他的药一样闻着有股怪味。浅淡的药香围绕着他的身体,即使穿上了衣服,那些味道也仍旧不会散去。
他身上这身是沈明琦给的女子的衣服,干净朴素,没什么装饰,穿着很方便。陆湫被墨竹细致地擦干了头发,又被抹了点护发的东西,这下墨竹才说一切完毕,可以带他去会客室了。
有一点紧张。
其实上次跟沈随安独自相处的后半段,他都已经可以放松下来去喊她逸欢姐姐了,但这次意想不到的见面,他还是难免带着忐忑。
逸欢姐姐。他在心底小声念了好几次。到时候,最好就按照之前那样喊她。
*
会客室暂时还没有人,墨竹给他上了茶水,让他稍等。陆湫不自在地坐在坐席上,时不时望向门口,等待着沈随安的到来。
窗户是开着的,此时正值午后,有碎光倾泻进室内,落了陆湫半边肩膀。看向窗外,绿植、花卉、农具和远处的菜地,还有不知道为什么堆放在角落的板车,与郁郁葱葱的果树。
他很喜欢云水居这一方院子。
没有过多的、浮于表面的装饰,四处都充斥着朴实的生活气息,像是沈随安一样。她不是站在高处、难以接近的神明,而是会让人感到安心的,站在泥土之上的人。
会客室也与其他房间的风格差不多。周围的墙面挂着一些沈随安的字画,也有出自其他书画家的作品与珍藏。在屋子角落,还摆放着一些做工十分豪放的兵器,看起来只有那种最为强壮的女子才能成功使用它们,起码陆湫是没有能将那些武器用好的信心。
如果能试一试就好了。他看着手痒。
身处云水居,会让人不由自主地平和下来。陆湫觉得自己不怎么忐忑了,没有心这一层阻碍之后,身体上的感受就会愈发明显。
肚子不受控制地叫了一声。陆湫红了脸,但他确实是饿了。他悄悄瞄了一眼墨竹,对方还是维持着礼貌的微笑,即使应该听到了,也不会对客人不敬,这才放下心。
陆湫揉了揉肚子,诚心希望自己能在沈随安来的时候不要太丢人。
可就在他觉得有些煎熬的时候,一阵香气从窗外飘来,占据了他的鼻腔,甚至盖过了他身上那抹药香。
“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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肚子的叫声更大了。
有人推门走入,沈随安在最前方,沈明琦紧随其后,后面还跟着一串端着东西的仆役,她们手脚麻利,迅速布了餐,一摞饼,几道菜,还有一大碗炖得时间正好,惹人口水直流的冬瓜排骨汤,就这么摆在了陆湫面前。
“逸欢。”陆湫眨眨眼,不自觉地吞着口水,说话都说不利索,“姐姐……!好久不见!”
“饿了吧,”沈随安笑着问,伸手邀请,“吃点?”
身边坐下的沈明琦已经动筷了。她是军中人,吃东西又快又豪横,咀嚼肉饼的声音像是在陆湫耳朵里响。这熟悉的动静让陆湫有了在军中跟沈明琦一起开小灶抢饭时候的危机感——意思就是,如果再不开始吃,沈明琦一个人就能都吃完了,绝对不会让给他的。
或许在此刻,吃饭,远比寒暄更重要。
先、先吃再说。
陆湫恋恋不舍地看了一眼沈随安,眼疾手快地抢下了差点要被沈明琦拿走的一个饼。
第27章
第27章
打从有记忆以来,陆湫就深知,在吃饭这件事上,吃饱比吃得香更重要。
虽然陆家绝对不算穷困,但碍于武氏对江念父子的打压,还有陆守一本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行径,对于他们来说,缺衣少食再正常不过。在陆湫小时候有段时间,他们父子经常维持着一个抠抠搜搜饿不死,但也活得不太像个人的状态。
即使偶尔赶上节日参加家宴,菜品丰富,留给他们父子二人的也没什么好位置。而且这种时候往往是最容易被挑刺的时候,他们还得做足表面功夫,要小口小口,细嚼慢咽,要做足了礼仪,要遵循世家男的规矩,否则就要被那武氏说成是饿死鬼上身,被陆守一训斥丢人。
当然,有时候即使礼仪到位,也会被武氏说其他的方面,什么衣着不体面,什么妆容老气,什么还在用多少年前的钗子,完全不看他们已经被克扣到根本没有银子购置新衣添置脂粉。那武氏指点一通,最后兜兜转转,还是说他们一股子流民味儿跟穷酸气,上不得台面。
吃饱,对于小时候的陆湫来说太不容易了。所以他从不挑食,也没那个资格去挑剔太多。
后来他叛逆起来,跟武氏对着干,虽然能让他跟爹爹勉强站了起来,活得起码有点人样儿,不至于跟以前一样抠搜,但日子还是得精打细算。
陆湫不会做饭,学了很多次也不会,顶多能自己烧个火煮个面条。他爹爹江念为人朴实,但因为是穷苦人家出身,花钱从不大手大脚,所以每顿饭都是定量的,爹爹只会给他盛正常男子食量的饭,一小碗而已,吃多了两口,爹爹就会开始抱怨起来,弄得陆湫也没了吃下去的心情。
吃饭时间,不是消遣,不算放松,只是解决饥饿而已,挺难熬的。
至于参军那阵,伙食就自然不必多说,将就着吃而已,能吃个半饱已经是不错,都是干粮,哪还能在乎口感呢?也就偶尔闲暇时间跟小队去周边打个野味,或者抢到了敌人的补给,还能勉强开开荤尝顿鲜,一个月也就那么一次两次,没多久就忘了肉是什么味儿了。在那里能吃得最好的时候,就是沈明琦带着他开小灶。
沈明琦是个小将军,伙食比陆湫好上一些,只是碍于环境受限,再好也好不到哪里去。不过在沈明琦那里,他好歹也能时不时填饱肚子了,所以他很喜欢去找沈明琦蹭饭。虽然两个人经常会为了抢吃的而打起来。
篝火摇晃。
那个时候,他偶尔会听沈明琦说,她家二姐有一手好厨艺,她很想念。她说她二姐那双手像是会什么巫术,能握笔写字画画就算了,连烙的饼、包的饺子、煮的清汤面,甚至是烧的开水,都比其他人做出来得香。
陆湫笑她夸张,哪有人这样神奇,如若真的存在,怕不是要被陛下请去皇宫当御厨总管,还能留在沈明琦家?而且说起写字画画,他才不信沈明琦的二姐能有多厉害,肯定是连沈随安的脚跟都碰不到。
不过即使是听个乐呵,他也会向往,会想象。假装自己手中干巴巴、放了十天半个月的饼是什么珍馐美味,假装这里有骨汤,有大鱼大肉,有世界上最好吃的东西,然后嚼着嘴中难以下咽的食物,将就吃。
——在咬下一口饼的一瞬间,陆湫回想起了一些往事。
所以,沈明琦口中那个做饭好吃的二姐,原来就是沈随安。那他明白了,毕竟他很清楚沈随安这双手有多吸引人,有多神奇,虽然陆湫以前并不知道沈随安还会做饭。
但不管如何,他也确实饿极了。
口中的饼闻起来香,吃起来更香。酥脆的表皮咬下去都能听见清脆的响,芝麻与香料在口中炸开,席卷味蕾,而绵软喷香的内陷也能顺利勾起人的食欲,吃完一口就想立刻吃第二口。
但他忍住了。
没能好好说话就馋到开始吃东西,已经是极为不礼貌的举动,陆湫不想在沈随安面前一次又一次地丢面子。虽然光一个饼就已经好吃到他快把舌头吞下去了,可……起码、起码不能失了礼仪,不能太狼吞虎咽。
他有在很努力地放慢速度,但不知为何,眼前却好像开始变得模糊。
别在这个时候啊……
陆湫抹了抹眼睛,吸吸鼻子,沉默不言,只希望沈二小姐不要看向他这里。
*
给人吃哭了。
应该不是难吃哭了吧?
沈随安挑眉,悄悄看着正小声抽鼻子,偷摸擦眼泪的陆湫。她好像总能见到对方哭,上次也是,这次也是。明明在别人面前,陆湫明显是个难管还我行我素的倔小子,可在她这里,就容易掉眼泪。
男子都是这样吗?沈随安想着。沈涵也爱哭,顾云熙偶尔想家的时候也一样,躲着哭。
但她爹爹就不怎么爱哭啊。沈随安想不明白,不过对方看着挺可怜的,她到底于心不忍。
“喏,擦擦,”沈随安觉得自己并不好开口问原因,干脆给人递了个帕子,声音放轻,有点怀疑地确认,“……是饭菜不合口味吗?”
“不是、对不起……”陆湫摇摇头,声音发紧,还咳嗽两声,“就是,太好吃了……是、是逸欢姐姐做的吗?”
“对,”沈随安呼出一口气,放下心来,还行,不是讨厌就成,“喜欢就多吃点,不着急。”
“嗯……”陆湫闷闷应着,捏着沈随安递给他的帕子没动,也不擦眼泪,就攥在手中。
“等会儿。”沈随安小声提醒,但提醒的不是陆湫,而是沈明琦
“嗯?”沈明琦嘴里还在嚼着排骨,把那脆骨啃得咔咔作响,听着就牙口不错。
早就该这么干了。
沈随安拦住自家小妹的动作,怕她管不住嘴,先把东西都吃完,陆湫之后只能吃点残羹剩饭了——不是不给小妹吃东西,是小妹一旦认真起来,真没人能吃得过她。起码刚刚沈随安看人陆湫吃饭还挺斯文的。
沈随安拿了两个小碗,把那汤给陆湫和自己都盛了一碗,接着把饼也给分出去几个,才允许沈明琦动筷。沈明琦撇撇嘴,也没不满,继续吃饭,反正剩下的大头都是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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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下就算慢慢吃也不会发生意外了。沈随安满意地点点头,也低头继续吃。虽然她们沈家人没有食不言寝不语的规矩,不过因为小妹吃饭时不爱说话,只顾着往嘴里塞东西,陆湫刚刚又掉了眼泪,所以现在是没人出声的。
只能听见碗筷碰撞,口中咀嚼,喉咙吞咽的一点点轻微动静,三个人就着这些声音,吃完了一顿饭。
沈明琦落筷之后,打了个招呼就走了,沈随安也不好当着陆湫的面问怎么安置他这回事,只能目送小妹离开。
等陆湫也慢吞吞吃完饭,好情绪,仆役已经把碗筷都收拾走了。
除却一直站在一旁守候的墨竹,这里只有沈随安与陆湫二人。
*
眼前的小少年很局促,他身上穿的是沈随安的旧衣服,也不知道小妹从哪个柜子里翻出来的。
论身量来说,沈随安比陆湫高一截,不过差得也不多。她以前的衣服在陆湫身上倒还算合身,唯一的问题就是,女子的衣服大多是短领,没有男子衣服那个立领,遮不住喉结,所以陆湫脖子上围了一条稍显突兀的暗色小领巾,应该是他自己的。
“逸欢姐姐……”他来回看了沈随安好几次,才终于做足心准备,嗫嚅着开口,“谢谢……那个,饭很好吃,还有药膏也……那些一定很贵……”
“但是,我身上没有太多钱,只有三个铜板了……”他小声说。
可怜巴巴的三个铜板被陆湫排开在桌上。他自己也知道这点钱无济于事,可这是他仅剩的积蓄。
“……我、我之后肯定会还的!”他干巴巴地补充,“不过,我欠逸欢姐姐的太多了,恐怕要好久也还不清……”
“也没人要你还,”沈随安笑道,“而且你是小妹带进来的,还我做什么?”
“还给你,就可以……”他抬起头,双眸炽热,“多看看你。”
“陆湫,”沈随安摩挲着手边的玉骨扇,偏头问他,“你很喜欢见我吗?”
“嗯!”这个回答倒是毫不迟疑。
“那最好用正经一点的方式来看我,”她弯了眉眼,“就当陪我解闷儿?”
“可以吗……!”陆湫双眼都亮了,身体前倾,似乎就要坐不住了,但很快,他又颓丧下来,“但、我可能……要离开这里了。”
“什么?”沈随安蹙眉,“去哪儿,还要回军营?”
“不是……应该就是往外走。我本来想,等在外面攒点钱,回来接爹爹的时候再来还给你钱的,”他解释着,“我若是留在这边……家里人不会允许我不结亲。她们给我找了其他女人,但我……不想去,也不想见。”
“准备什么时候走?”
“应该是,骑射会结束。”
“这样……”沈随安沉吟片刻,“那今晚你先歇息在这里吧,我给你找个房间,明天正好跟我们一起出行,毕竟沈时夕也是沈家人。”
“啊……谢谢,逸欢姐姐。”陆湫的目光满是纠结,似乎没想到沈随安就这么轻易地掠过了他要离开这个问题,但他又没办法多说。
“说起来,你这个,”沈随安指了指脖子,示意他那条领巾,“要换一条吗?”
陆湫反应了一小会儿,然后呼吸停住了,下一刻就站起了身。
“……在这里换吗?!”
眼前的少年骤然瞪大眼睛,难以置信地问。他脸颊通红,明显还是羞涩的,但眸光却暗含期待——男子的喉结给女子看到,就算失了清白,其实要看喉结,要给男子送领子或者领巾,也算是一种女子想要男子的说法。
沈随安:……
总觉得现在说明其实是去沈涵那里要一条领巾给他,是不是有些破坏氛围。
但智让沈随安还是拦住了陆湫差点就要解开领巾的手。
“不是。”她说。
“……噢。”陆湫呆呆地应了声,失望地坐了回去。
第28章
第28章
手中的帕子上还带着浅淡的香气,帕子角落绣着一朵兰花,素净淡雅。
陆湫将沈随安给他的帕子叠好,放置在衣襟内,贴近心脏的位置,才算安下心。
他被沈随安放置在了另一处偏房,脖子上的领巾也已经换了一条。那个男侍说,这条领巾出自沈府的幺子沈涵,不需要解释,陆湫大概也能猜到,这应该是沈涵所拥有的无数领巾中十分不起眼的一条,尽管这一条已经比陆湫见过的所有领巾都漂亮了。
下午的饭菜是沈家仆役送来的,沈随安似乎吃过午饭就出了门,除却那些仆役,就只有沈明琦过来看了他一眼,不过也只是一眼而已,见他不缺什么,也离开了。
之前一直在外逃窜,即使是闲下来也得顾忌身边有没有形色诡异的人,现在忽然放松,陆湫反而有些不知道该做什么。他是个闲不住的性子,但此时毕竟是在别人家,又不敢自己出去胡乱走动,只能百无聊赖、换着姿势发呆。
按来说,他既然在云水居,那么沈随安的房间其实就与他相距不远。如果不要脸面一点,出去摸一下路线,或许可以干一些更为胆大的事情。
比如,半夜爬床。
陆湫晃了晃脑袋,把刚刚脑内浮现出的荒唐至极的想法给丢出去。的确,这个办法能让他有那么点机会留在这里,但陆湫承受不了沈随安对他的厌恶,也不想以自己龌龊的心思,去玷污永远干净温柔的逸欢姐姐。
还能怎么办呢?
以他的脑子,应该想不出更好的方法。之前的计划他想等到骑射会的时候再说,如果提前,他也不知道怎么面对沈随安。
而且,具体要不要实施,还得容他再犹豫一晚——因为对象是沈随安,所以他才如此慎重跟小心。
那今日,不如等到逸欢姐姐回来……按照她说的,去给她解闷儿吧,如果逸欢姐姐见到他可以开心一点也好,他愿意当逸欢姐姐的玩物,供她取乐。
玩物,玩具……
原本还瘫在床上的小少年忽然就醒悟了。对啊,其实他也并非身无长物,怎么偏偏就忘记了!
陆湫眼睛放光,兴冲冲地出了门,准备去找沈明琦要点材料。
*
沈随安今日要入宫送画。
陛下勤政,大多时候都是在御书房批阅奏折和处政务,只有少数时间会不在。今日也如此,沈随安见有人来迎,便知道陛下早已预料到她的前来,于是径直走了进去。
御书房不仅有陛下,还有如今已满十九周岁的皇太女宋荆。母女二人一坐一立,看起来氛围不错。沈随安记得,南方近期出了洪涝灾害,在之前跟陛下见面时,她曾提过想让太女前往南方赈灾,稳定民心,安抚百姓。
宋陌这个皇位,是抢来的。但或许也因此,她深知只靠站在高处的俯视是没办法真正看到人间的,所以她对自己的女儿极为严苛,也更想让她们亲眼看见、参与进民众的生活。
当初宋陌力排众议,越过君后,立了贤君之女宋荆为太女,就是因为君后之女宋勉的性子过分清高傲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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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逸欢姐,”见了沈随安,宋荆笑起来,语气亲昵,“母皇正念着你什么时候能来呢。”
“这不就来了。”沈随安甚至都没行礼,直接大步走向前。
对于如此冒犯的举动,殿内无一人惊讶或者阻拦,显然是都习惯了沈二小姐的随性跟陛下的放纵。要知道这沈二小姐,可是小时候扒在陛下脑袋上玩冕旒,都只引得圣上一笑而过的人,只要没有旁人在,圣上允许她不做那些多余的礼数。
见宋荆帮忙挪开了那些奏折,沈随安便展开了画卷,将那副工笔画完整地呈现在二人面前。
浅淡的色彩,细腻的线条,颇具神韵的人物,以及周遭繁复的景物,都足以看出沈随安的画工,以及她在这幅画上所花费的时间与心思。
“逸欢,”宋陌眼神软下来,不再有刚刚给女儿讲解策论时的凌厉,“这张锦儿,似乎比之前的要柔和些,是与你的心境有关吗?”
“或许是吧,”沈随安回答,“最近确实比先前自在了不少。”
“哦?发生了什么好事,不与朕讲讲?”
“陛下早就知晓了吧,”沈随安不好意思地摸摸鼻子,“亲口说出这点子家事,怕是有些不合适。”
“哈哈哈,你这姑娘,还知道在朕这里有什么不合适的?”宋陌笑了,“和离这么久,也不见主动和朕知会一声。也罢,如若我们逸欢看上哪家男子了,直接来这里指名就是,可别怕用了朕的名头。”
“那是自然。”沈随安温声应和着。
“不过……顾家幺子既然已经与你和离,那,”提起顾家时,宋陌的声音不再和方才一样平静了,语气透露出阴冷与挑剔,“你还想要他吗?”
“如果想,我就帮你留下。”
宋陌慢条斯地询问。在她口中,顾云熙仿佛是不值得在意的物件,只需看沈随安想不想要,而不是看顾家,或者是顾云熙本人的想法。
如果沈随安想要,不管那顾家幺子有多想逃,他都无法走出沈府一步,不听话那就折了双腿罢,再不懂事,也有的是办法让他懂事,宋陌愿意把顾云熙的所有权交予沈随安。但若是沈随安无意……
“……不用了,”沈随安沉吟片刻,回答,“顾家幺子与逸欢缘分已尽,再无多余牵连。陛下不必多虑。”
“那朕可就不会收手了。”
“……说起来,先前坊间传言,说逸欢姐出门在外,被一男子当街求亲,是真是假?”宋荆插了句嘴。
“这件事朕倒是闻所未闻,逸欢,说说?”宋陌似乎对此很感兴趣。
“事是真的,不过,也不算什么大事。”沈随安想带过这一茬。
“胡言,”宋陌看样子却挺在意的,“你好歹是个国公府二小姐,哪里是随随便便一个男子就想攀附的?是他冒犯到你了?”
“不,陛下,那人……”沈随安思索该怎么去形容,“嗯……或许,还挺有趣,应该不算坏事。”
“难不成逸欢姐对那人有意?”宋荆询问。
“不清楚,”沈随安叹了口气,“一切都还没决定。”
“罢了,”宋陌头疼地看着明显有些意动的沈随安,“如果喜欢,那便无所谓,想要就娶回去,不必瞻前顾后。不过,还是得挑点有用处、会讨喜的,莫要跟先前一样,只受气,还讨不到一点好。”
“逸欢受教。”
*
“滚开、滚开——”
“不是我做的、呜……”
“你以为自己还是曾经那个不可一世的顾小公子吗?”
“还不是个被人用过的货色……”
“云熙弟弟,现在,你同哥哥们一样了——”
顾云熙从梦魇中惊醒。
纷乱的言语中充斥着恐怖的、怨毒的叫喊与咒骂,在意识中不断尖声嘶吼,可最伤人的不是那些锐利的话语,而是平静地、撕碎他遮羞布的叙述。他捂住自己狂跳的心脏,大口大口呼吸,过了许久才勉强舒缓下来。
头好疼,胃也难受得紧。
白日被灌下了不少酒,顾云熙回到府中之后,连简单的清洗都没有,便浑浑噩噩地栽倒在了床榻上。那个负责侍候他的男侍如玉年纪小,没经验,根本就不懂得察言观色,竟然任凭他醉倒,给他盖上了被子就离开了。
好恶心,一切都好恶心。
周遭充斥着他身上的酒气。这酒不是好酒,闻着都令人作呕。可他那个时候,还是需要继续喝,只是因为那些女人喜欢看他喝,故意给他递了一杯又一杯的酒。他不喜饮酒,以前甚至可以说是很少喝酒。
“顾小公子,”那曾经追在他后面跑,他连个眼神都不想给的霍家长女霍奕坐在了他面前,“顾大人说,你是情愿陪我们喝这一顿的,对吧?”
“毕竟,以前的顾小公子可是非常难请呢……别说是一起吃饭,估计是连句话都舍不得跟我们说。”
“现在这幅模样,莫不是想要挑个新妻主?哈哈哈……”
“我们可不是沈二小姐那般温良的女子。”
“啧啧,也不知道那沈随安怎么想的,这种姿容的男子都舍得放走……”
“说不定是玩腻了……”
她们嬉笑着在暗中讽刺,而顾云熙能做的,只是装作听不懂,然后尽可能地笑着接受她们的一切刁难。今天也是这样,明天,还有明天的明天,或许以后……都会是这样。
原来这就是姐姐与哥哥们所经历的。
他懂得了哥哥看向他时,眼神中浓烈的嫉妒与憎恶了。在此之前,他是被排除在外、唯一干净的。而现在,他们都一样,被折断了傲骨,卑躬屈膝,扮演者听话的、供人调笑的物件。母亲只保证了,不会让他们受到伤害,不会让他们死。
但也仅此而已。
必须要这样吗?他问过。母亲只是沉默。末了,她说,如果想活下去,就去做。只需要忍耐一点言语,承受一点压力,让她们愿意去看在一点薄面上,不去平白污蔑二姐便好。
说起来好像很轻松一样,毕竟名义上,他仍然与那些家伙身份平等。对方也知道分寸,她们把恶意藏在暗处,没有拿到明面上,好像是一场人尽皆知的做戏。
可他不想以这样的姿态活着。
熬过今夜,明日还要出门。没完没了,好像永远望不到头。讽刺的是,她们邀请顾云熙去的草场,是曾经沈随安带他去过许多次的。
他很熟悉那里,即便曾经的顾云熙总是不喜欢被带去草场。那里有沈随安的马儿,他不擅骑马,沈随安想教他,总被他拒绝。他抱怨为何沈随安限制他的自由,不让他出门,他向往那些可以出门赴宴的公子,想要成为他们中最为出挑的那一个——
但当他真的拥有了“赴宴”的机会,一切也都不同于往日了。
“只要你还是我的夫郎……”那个女人曾经用轻缓的语气,安抚着他,“就可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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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已经不再是沈随安的夫郎了。
*
沈随安回府时,夜色已深。
今夜月圆,云也多,不冷,能听见虫鸣。
因为被留着用了晚膳,还陪着陛下去御花园走了一圈,今日回府的时间晚了一些,不过沈随安并不疲惫。这个时辰,妹妹应该已经歇下了,云水居应该十分安静。
不过她刚踏进自己的院子,便听到了身边人的声音。
“逸欢姐姐!”小少年从旁边的果树跃下,小跑着赶过来,“你回来啦。”
眼前的陆湫看着精神好了许多,蓬松还带着微卷的长发早已干透了,扎起高马尾,像是尾巴一样在脑后摇晃。
“这么晚了,怎么在外面待着?”沈随安发现自己见到陆湫就总忍不住想笑起来,对方见到她时显而易见的向往与欢喜让她也不由得被感染。
“想等你,送你个礼物,”他看起来有些不好意思,从背后拿出一个小东西,“不过……做得不是很好。”
那东西大概一掌大小,还带着陆湫的体温,这里有点暗,看不清楚,不过通过质感,她大概能感受到,那似乎是个人形小木雕。
“今天做的?”沈随安将木雕拿在手中把玩,颇为意外。
“嗯!”他说话的时候好像站不住,就在沈随安跟前乱走,一刻不歇,看起来之前来沈家参加接风宴,还真是把他压抑坏了,“我去找闻序姐借了点工具,然后她给我弄了块木头。”
“这雕是……?”沈随安仔细摸了摸手中的小人儿,摸到了那人手中折扇形状的东西,猜测着,“我吗?”
“如果你喜欢,那就是,”陆湫没有直接说,挠了挠脸,语气弱下来,“要是觉得不好看,就当成别人吧……”
“怎么还当别人。”沈随安失笑。
“我、我是想做成逸欢姐姐的样子来着,但总觉得差了很多……”陆湫耷拉着脑袋,“对不起,我手艺不太好,等之后练好了,再多给逸欢姐姐做几个。”
“好,”她应着,抬头看了眼天空,“这里其实也看不清楚……”
陆湫见她不说话,犹豫着抬头,不知道沈随安在看什么,也跟着她一起看。
“陆湫,”她轻声说,“要不要随我去屋顶,看看月亮?”
第29章
第29章
“沈二小姐当真喜欢自降身价,”顾云熙秀眉蹙起,“也不知是把自己当了暗卫还是当了贼,总要上房子跟爬树。”
“想去就自己去,我不奉陪。”
说罢,眼前的青年一甩衣袖,冷然离去。
顾云熙不喜欢这些。沈随安记住了。
于是她邀请他的次数越来越少,到后来,在看到什么喜欢的景色时,她也再不会想起要带自己的夫郎也看一看。
沈随安喜欢看月亮,看花,看那些每日相同却又不同的景物,看自己院子里的春去秋来,看落雨,看飘雪。和那些文人墨客一样,她也钟爱花鸟风月,节气变化,偶尔灵感迸发,随手便是一篇诗文或画作。
志趣相投的人,并不都能时时相会。沈随安在沈府很自在,但她仍然喜欢天天往外跑,其实就是因为,她不知要跟谁分享那些不起眼的、简单的风景,与那一点一滴的欢喜。
在少年时的沈随安心中,如若要娶夫郎,最好是可以与夫郎分享自己心之所感的。但每每当她这样说,姐妹们总会不解,毕竟她们认为,男子虽然要学习琴棋书画去充实才学,但那些更为深刻的、精神上的事情,还是得靠女子去钻研。
沈随安觉得,她也不是非要别人做到与她一样。在她的眼中,万物皆有光彩,她想要的是,有人不问原因,不纠结意义,不会旁人的话语,只是陪着他,在她身边,一起走一走,看一看,听她说说话,便好。
她想有人同行。
后来,她就连这一点念想也断了。不知是受了家中人影响,还是被耳濡目染地熏陶久了,沈随安抛弃了那些无望的想法,不再追求什么精神上的陪伴,只希望夫郎可以安心跟她过日子。
她明明已经做好了,只能将自己发现的美,倾注在画,倾注在字,倾注在文章中的准备。她都已经要说服自己,有些事情不必寻求共鸣,不必宣之于口。
可是今夜,月光明亮。
银白色的光芒给那瓦片都镀上了一层亮色,像是水的波纹,跃动在夜空之下,而天空中云层薄厚不均,犹如巨大的鱼影游过,纷乱缥缈,让人不由得畅想,九天之上,是否真的存在鲲鹏。羽化而登仙,又该到了哪里?
如果是陆湫……沈随安不免会去猜测他的反应。她知道,陆湫应该也不懂得自己复杂的思绪。
但,他会和自己去看看月亮吗?
这个说喜欢他的,热烈而冲动的少年,会选择在这一刻,停留在她身边吗?
或许这是个不好的预兆。沈随安意识到,自己开始对陆湫抱有期待。
眼前的小少年在听见她这句话之后,像是反应了片刻,才扬声道:“可以吗!”
干净而纯粹,喜色溢于言表,连语调都高了一些。
“我们要怎么上去?搬梯子?还是直接翻上去?”陆湫跃跃欲试,张望着云水居院子里有没有适合上屋顶的位置。
陆湫满足了她的期待。
“别急,”沈随安笑了,也在心中悄悄松了一口气,“待我去拿些糕点。”
*
“凶我做什么!”陆湫跟乌裘大眼瞪狗眼,又不敢动作太大,怕伤了这小狗,“又不是在你饭盆里抢吃的!”
“汪!”乌裘不服,咬着陆湫的裤腿不让他走,看样子是对陆湫帮忙拿东西这件事极其不高兴。
“不懂事,”沈随安俯身,抱走了凶巴巴的小黑狗,交给墨竹,“你陪它玩会儿,给找点肉吃吧,上屋顶不方便带狗。”
被墨竹强行抱走的乌裘一直在乱蹬,又挣脱不开,乌溜溜的一对眼睛似乎都有着人一般的幽怨,像是在控诉沈随安见了别个就忘记了它一样,看着像个小怨夫。
“走吧,”沈随安喊了一声陆湫,“有梯子,不需要翻墙。”
“好!”陆湫不忘了回头朝着那小狗做了个鬼脸,这才步伐轻快地跟上沈随安。
沈随安是极好的人。
如果让一年前,尚在军营的陆湫去想,他大概想破脑袋也预料不到,自己能够有进入沈府,跟沈随安并排坐在云水居的屋顶,一边吃糕点,一边看月亮的时候。
嘴中的糕点是绿豆糕,甜味不浓,清凉柔软,口感细腻。他们带上来的分量不多,只有七八块而已,拿了个小盘子装着,放在二人中间。陆湫爱吃,但吃得很慢,也很珍惜,不敢多贪嘴,生怕吃得快一些,沈随安就要提前结束这次的赏月了。
身边的人确实是在赏月。
陆湫悄悄望向沈随安的侧脸。
那双似乎永远带着春水的双眸,凝视着遥远的天边,月光照在她身上,勾勒出她的轮廓,清丽,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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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比月色夺目。
“让你赏月,一直看我做什么?”沈随安不经意开口,叫醒连吃东西都忘记嚼的陆湫。
“逸欢姐姐比月亮好看,”陆湫没有犹豫,直白地说出心之所想,“月亮每夜都能看到的,不足为奇。但逸欢姐姐……不是总能看到。”
“哦?”她了鬓角的发丝,“你之前应该也看过月亮吧?不是看见,而是真正地,仔细去看。”
“有啊,”陆湫点点头,咧嘴笑了,像是很乐意被问到这一点,“在边塞的时候总是会看。”
“边塞的月亮是什么样的?”沈随安似乎很好奇,歪头看他,“讲给我听听。”
“那里的月亮特别大,比现在这个要大好多,”陆湫手里还捏着没吃完的绿豆糕,比比划划,“要是上了树,站在高处去看,会有种好像伸手就能碰到的感觉。”
“月亮上有影子,有图案,不知道是不是仙人的居所。我阿姐以前跟我讲,说是只有犯了大错的仙人才会被赶到月亮上去,她说,月亮特别冷,冷到像是活在终年不化的冰洞中。”
“……我曾经见过海,海浪拍打礁石,好像随时能把人卷下去,比任何志怪故事中的鬼都要吓人。那时候的月亮,像是被海一点一点吃掉一样,慢慢沉入最远处的,看不见岸的水中。”
“如果是在草原,夜晚广阔,风声喧嚣吵人,那里的月亮是最亮的,亮到草地都看不出本来的颜色,只能见到白花花一片,风一吹,浪花一般翻腾起来,发出分辨不出来源的响动,有时候风太猛烈,营帐都会被吹走……”
忽然,陆湫停住了自己一时没控制住的话头,忐忑地看向身旁的沈随安。逸欢姐姐已经许久没说话了,一直在听他说些无聊的东西,陆湫怕自己说得太多,惹她不高兴。
可身边人只是笑,望着他的眼睛,一如她刚刚望向月亮时,那般专注,那般认真:
“我喜欢听这些,陆湫。”
“还有呢?”
她说,喜欢。
在这一刻,她的眼中,只有陆湫一人。
“我、咳,那个——”
陆湫呐呐半天,忽然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了。绯红慢慢爬上了少年的脸颊,他只觉得自己此刻的脸比被人拿热水泼的时候还要烫,只能笨拙地咬了几口糕点,想用绿豆的凉意让自己降降温。
“等、等我准备好了……”陆湫将口中的糕点咽下肚,小声说着,“就、再说给逸欢姐姐听。”
“好,”沈随安答应了,“我等你。”
“……嗯。”
可是,他明天就要走了。
要等多久,才能再次相见?
“……其实,还是能看出来是我的,”沈随安见陆湫不再说话,于是像是在把玩着手中的小木雕,“做的真细致,小涵肯定会很喜欢。”
“如果逸欢姐姐不嫌弃,我还可以做很多,”陆湫低声说,“等之后回来,一齐送过来。”
“这倒不必,”沈随安失笑,“太麻烦了。”
“不麻烦。”
他说。
“我愿意的。”
在心中描摹她的容貌时,陆湫只会开心。他不介意沈随安把自己做的东西送给弟弟,只要她喜欢,只要能派上一点用场,陆湫就不算白做。
陆湫没能说出来,他每次看向月亮,想到的不是什么景色多好看,月亮多美,而是沈随安的面容。或许也不止是看向月亮的时候。不管是在边塞,还是在王城,即使月亮看起来不一样,对于陆湫来说也没什么区别。
只是身在王城时,他可以知道,自己离沈随安很近。
而此时,应该会是最近的一次。
……他不想走,不想走。他一点也不想离开沈随安,一点也——不想让她,把这幅样子,留给其他男子。只要想到沈随安会娶别人,会用温柔的目光看旁人,他就嫉妒得想提起武器,去练个千八百次棍法刀法。
毕竟他又做不到去伤害逸欢姐姐心悦的人。
为什么家中人都想把他嫁给旁人?为什么他不成婚就没办法在这里立足?为什么他没有能力挣脱一切,笨到不知道该怎样做才能摆脱掉所谓的必经之路?
真没用,陆湫。
真没用。
陆湫垂下脑袋,低声开口:“明天的骑射会,逸欢姐姐想赢吗?”
“嗯?”沈随安声音疑惑,“只要参加了,就没有愿意输的吧……怎么?”
“只要逸欢姐姐想,”陆湫缓缓抬眸,咬了咬口腔内壁,把自己疼得清醒之后,他才开口,“我就会去做到,我可以帮你。”
他说得很慢。
“用尽一切。”
“假如、我真的做成了,”陆湫吸了一口气,像是那次当街求亲一样,不管不顾地,抛弃智,但仍然忐忑,“逸欢姐姐……可以奖励我,一个吻吗?”
“不需要嘴唇……”他狼狈地,卑微地,乞求,“脸颊也好,其他地方也好,让我碰一下逸欢姐姐的手也好……”
“一下就好……”
第30章
第30章
“好。”她说。
陆湫恍然醒来。
夜晚的记忆模糊而渺远,像是被蒙上了一层暖色的光晕,如梦幻,如泡影,显得极为不可思议。陆湫很少喝酒,他曾经在军中尝过沈明琦奖励给下属的酒水,结果应该是不胜酒力,咂吧几口就迷迷糊糊睡了过去,不记得什么滋味,之后就不喝了。可是,陆湫觉得,沈随安对于他来说,像酒。
一看到沈随安,他就会和那些喝醉了的将士一样,做些冲动的事,说些不合时宜的话,脸上通红,心跳没了规律,记忆断断续续。
他有些不敢相信。
逸欢姐姐,答应了。是真的还是假的?答应的是他那句话吗?如果他做到了,就可以……可以被允许一个亲吻吗?
记不清楚。
其实他最开始,是想要不提前说出来,等到临走前,直接去亲对方的——即便只是想亲一下对方的脸颊。他怕问了会被拒绝,他怕沈随安会觉得他不检点,怕沈随安露出哪怕一点嫌恶的表情。但他还是问了,原因无他,陆湫是真的做不出这种,只是为了满足自己,不顾心上人意愿的事情。
而且,沈随安说,她可以等他准备好,再继续讲述那些外面的故事。陆湫还想告诉她,很多很多。如果这样做了,他怕沈随安再也不愿听他讲了。
于是他问了出来。
而沈随安好像……没有拒绝。
是真的吗?
陆湫用力揉了揉脸,把脑袋埋进被子里大声喊了好几嗓子,才从床上爬起来去清洗。
据说,被他借用名字的那个沈时夕早已定居南方,许久未回王城,所以他皮肤颜色深了点倒也不影响,只需换身衣服,再稍稍模仿一些女子的习惯和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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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早已跟沈家姐妹说好,谎称沈时夕风寒初愈,喉咙还未恢复完全,难以发声,不方便交际,为了身子着想才戴了面罩。沈明琦给他的外衫也可以遮住喉结,他只需全程跟沈家姐妹待在一起,便不会被怀疑。
当然,毕竟戴着面罩的人还是比较特殊,即使有沈家姐妹作为担保,被皇家那边着重观察是难以避免的,他须得小心一些,不能做出任何疑似冒犯的举动。
清早的时候,沈家男侍就给他送来了今日的装束——一身墨色劲装,简单利落,上面绣有稍浅色的暗纹,因此并不显得过分单薄。与之搭配的还有女子制式的面罩,可以帮他遮挡面容。
那男侍告知了陆湫,待他用完早膳之后,还得被稍微修饰一下,来改变些许眉眼的形状,防止被见过他的人认出。早膳在不久后就送到了屋内,陆湫有些可惜,没能跟沈随安一起吃,但想起自己昨天吃个饭还掉了眼泪,他也不免觉得有点丢人。
不过都已经过去了!
今天最重要的,是要完成昨天说过的目标,是要名正言顺地——好吧,或许并不怎么名正言顺,还是只能在私下进行,不过总比他不经过沈随安同意,强行去做要好得多——去触碰到自己的心上人。
然后,留着这一点念想,离开。
*
“你说,我这样做会不会太像坏人了,”沈随安已经吃完了饭,絮絮叨叨说了半天,虽然沈明琦嘴里正忙着嚼东西,一直没回话,但她知道对方在听,“要是把他吓到了怎么办?”
眼前的沈明琦捧着大碗喝汤,又把最后一筷子面嘬到嘴里,等到咽下肚,拿帕子擦了嘴之后,才回复自己姐姐的话:
“吓不吓到我不清楚……不过,他应该不会怪你。”
“确定吗?”
“确定,”沈明琦抬了抬眼,表情正经,“二姐,你是不是很喜欢这么欺负人。”
“哪有,”沈随安眼神无辜,“我都没欺负过你跟小涵。”
“是因为你之前那个夫郎吗?”沈明琦直白地问,“二姐好像对陆湫怀疑得太多了。”
“这么一说……或许是呢,”沈随安挪开视线,把玩着自己的头发,“……不过,毕竟你跟他更熟悉一些,我和他还没多深入接触,有些戒心很正常吧。”
“嗯,反正陆湫这人心思直,没什么好担心的,”沈明琦脸上没什么特别的情绪,十分放松,像是讲述着一件普通的、习以为常的小事,“就算真欺负他了也不打紧,只要是二姐,对他做什么应该都没关系。”
“连你都这么认为?”沈随安讶异,但沈明琦没回话。
“二小姐,”有人叩门,“陆公子已经收拾完毕了。”
“带他过来吧。”沈随安吩咐。
在进门之前,她就已经听到了小少年轻快的脚步声,他应该走得相当快,连敲门这样的礼数都忘记了,直接就拉开了门。
“逸欢姐姐!”遮住了一半脸的陆湫只露出了眉眼,因为面罩的遮挡,他的声音有点发闷,即使是这样,也挡不住陆湫语气中的迫不及待。
在男侍的修饰过后,陆湫眉目间的英气更甚,即使他此时是笑着的,也忽略不了他身上那股张扬的凌厉。他的鞋子应该也是加了东西来垫高,整个人比之前看着修长了许多,就连那头有些醒目的卷发,都被盘起了女式发髻,显得利落而干净。
打眼一看,完全看不出是个男子,只觉得他像个十七八岁、正年少轻狂,不懂得收敛气场的大姑娘。
“还挺不错的,”沈随安评价道,“你之前在军中也这样打扮吗?”
“那没有,”沈明琦插嘴,“他军中的打扮特别随意,可不及现在这样讲究。”
“沈明琦!你别在逸欢姐姐这里乱讲!”陆湫被熟人戳穿了,臊得连一声闻序姐都不叫,没大没小地喊了沈明琦的全名。
“好了,”沈随安拍拍身边的座椅,“坐会儿,等下一起走。”
“嗯!”
陆湫十分听话,没再争,端正地坐在座椅上。他本身因为在军中久了,身上有些习惯都带了些女子的随性,不像通常的男子那样拘谨,现在穿了女装,倒是比之前穿男装更为自在。
“说起来,这次骑射是可以自己带马的,”沈随安看向陆湫,“不知道你习惯什么样的,我就按自己的喜好挑了一匹,但你要是不太适应,也可以骑皇家那边的马,她们那有温驯一些的。”
“我用逸欢姐姐挑的!”陆湫想都没想,直接答应。
“哦?”沈随安看出来了,他应该是不了解,温声解释,“我手上的马可都算烈马,连性格稍好的几匹,也有些难以驾驭,到时候如果不行就不要勉强自己。”
“没关系,”陆湫听完,依然与之前态度一致,“只要是逸欢姐姐挑的,一定是最好的,我可以做到的。”
“好,”沈随安看出了陆湫性子里也带着倔,便不再提,“那就试试。”
排除仆役那些,沈家拿出的三匹马都各有风采。
沈明琦的马名为破障,是一匹锈黑色战马,名字是个道士起的,那道士说她的马有看破虚妄、逼退鬼神的能力。沈明琦不懂那些玄之又玄的,但这是与她一起征战多年的老伙计,所以她仍然愿意用,破障应该也是喜欢出去奔跑的。
沈随安的马,淡黄色皮毛、银鬃毛的那匹名为踏苍,是沈随安于十九岁那年驯服的马,脾气大得很,又娇气又金贵,经常惹得草场那边的驯马师头疼。因为外形出色,体质优越,所以踏苍的身价也相当惊人,还是太女殿下出面,才让沈随安拿到了这匹不可多得的好马。
而另一匹名为追云,是匹红毛黑鬃的长毛马,虽然没有踏苍那样金贵,但它胜在稳定性强,体格也强壮,在信服身上人的前提下,它可以发挥出极为强大的能力,如果是真正认真来比赛,沈随安一定会选择追云作为伙伴。但在今天这种情况下,她则是把追云给了陆湫使用,如果陆湫可以驾驭,追云也能成为他的助力。
一见到沈随安那两匹马儿,陆湫就有些压不住自己的兴奋劲儿了。他以前鲜少见这样的好马,即使是见到了,人家也不会让他触碰一下,更枉说亲自去骑。不过趁着还未出发,沈随安让他去熟悉一下追云,给喂点吃的或者试试骑一骑,牵着走一走也行。
*
出乎沈随安意料的是,陆湫似乎天然就懂得如何与马沟通。
他与追云熟悉的过程很快,甚至还跟旁边的踏苍都达成了友好的关系,一向不爱被人触碰的踏苍可以允许陆湫去摸摸它的鬃毛。这让总是被动物排斥,只有一个乌裘天天追着她的沈随安十分羡慕,遥想以前,她驯服这两匹马可是没少花时间,而陆湫不出一会儿的功夫,能达成她几个时辰,甚至是一整天的进度。
看样子,陆湫说的“可以做到”,还真是没搀半点水分。
沈家一行人骑着马赶往了骑射会的所在地,那是一处皇庄外围的林场,有很久之前开拓出来的、专门用于马球赛的场所,旁侧也有一片面积足够大的树林用于狩猎活动。上午进行的是马球赛,而用于狩猎的动物早已提前一段时间放置在了林中去适应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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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随安携妹妹、陆湫,还有沈家仆役,在宫人的指引下安置了诸多物件,她扫视一圈场地,注意到了不远处对着自己挥手,动作颇有些好笑的曹语霖,还有一直想让自家哥哥冷静一些,满脸无奈的曹思远。
毕竟是按照家族划分的营帐,在其他人还未安置好的情况下,曹语霖不方便到处乱跑,所以只能用这种形式跟她打招呼。沈随安也礼貌地挥手当做回应。
“二姐,”沈明琦喊了她一声,沈随安回了头,看见了她身边的宫人,“陛下要见你。”
“就来,”沈随安下了马,吩咐驯马师安顿好踏苍,“一会儿抽签分组,闻序你去吧。”
“知道了。”沈明琦答应一声。
“逸欢姐姐……”旁边的陆湫像是注意到了什么,皱着眉头,小声叫她,“那个——”
“等我回来。”沈随安暂时没时间看照他,只是安抚了一句,便随着宫人离开,前往陛下所在的位置。
或许是错觉吧。陆湫想揉眼睛,又怕弄花了脸上的妆,只好忍耐下来。
他刚刚看到了一个人影,似乎很像之前在街上遇到的,曾经与他交手过的盗贼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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