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梓云从没有想过, 自己的余生会与一个人共度。
她早已习惯了独自一人的感觉,这样的习惯,是从离开远川, 离开陆语冬的那一年开始的。
曾经她有多么依赖那个女孩,如今就有多么不愿再让任何人走进自己的世界,看见那个藏在心底深处, 自私自利到极其卑劣的自己。
那样的她,没有人喜欢。
所以, 这世上除了自己, 没有谁是靠得住的。
她这样想着, 也一直为此努力,努力将自己一层又一层地伪装起来。
一个流连各种夜店的女人,在许多人眼里,都是肮脏的吧?
确实, 部分比较乱的夜店里,无论是服务员、驻唱, 还是前来买醉的客人, 相互又或者单方面看对了眼,那么只需要一笔钱,或是一颗不知何时放入杯中的药, 就能轻易共度一晚。
虽然只是部分,却也成为了许多人的固有印象。
更何况,她也没少出入类似的地方,感受那样的氛围。
人经常处在某种危险之中,就会培养出很多潜意识动作。
比如,从不喝别人递来的酒水,不吃别人免费赠送的食物, 每当有陌生人靠近搭讪,都会下意识掩住自己的杯口。可内心不管多么警惕,表面依然带着随和的笑意。
她是个骗子,美丽是她的武器,而那些贪图美丽的人,则是她的猎物。
堕落又如何?被人看不起又能怎样?
曾经有那么一段时间,她觉得自己一直在泥沼里痛苦挣扎,向往干干净净,偏偏身不由己。
就像高中时那样,只要有钱,就有救下自己亲人的希望。
说起来,她能走到今时今日,确实和当年张皓那一笔钱有着莫大的关系。
如果,她从没有借过那笔并未救下父亲的钱,她的命运也许就能有所不同。
至少她不会因此与张皓纠缠不清,不会必须在那个年龄打工赚钱,不会受到陆语冬那么多的帮助,最后也就不会因为张皓的步步紧逼和陆语冬的下意识疏远,不得不离开远川,选择放弃自己最想就读的那所大学。
可这个世界上根本没有如果,就算有,就算真能重来一次,只要她不曾带着记忆,就依旧会选择收下那笔借款,去付那一场注定让她与她父亲诀别手术的手术费。
因为那是她的亲人,是她一家三口中的主心骨,是母亲与她最不愿失去的人。
就像是母亲病,促使她一步步走向如今这条堕落之路,不愿却又不曾后悔。
当初,为了救父亲,母亲提出卖了家里的房子,不过房子还没卖,父亲便去了。
那之后,她们相依为命,曾经的家,变成了收租的房子,每个季度收点补贴日用的钱。
母亲病后,张梓云曾想卖了房子给母亲好好治病,可母亲又哭又求,硬是拦住了她。
她以为母亲是舍不得曾经的回忆,所以才更努力地去赚钱,一边赚,一边挨着骂。直到母亲承受不住心里的压力,选择离去,她才后知后觉地发现,母亲只是觉得自己没救了,必须给自己将要无依无靠的孩子留下点什么。
那之后,她忽然觉得,自己离不开泥沼了。
恨只恨这一切都像命中注定一般,从父亲出车祸的那一天起,她便一直在努力,却又一直在失败。
所以她浑浑噩噩独自生活很久,日子过得可谓是醉生梦死,偶尔有酒吧收留,做几天临时驻唱,骗骗傻子、喝喝酒,与人交流不交心。
这样的日子,似乎没有什么不好。
反正现在的她没有学可以上,早已背离了小时候的梦想,能找到的正经工作大多又累又苦又没钱。既然都一脚踏进去了,还装什么清高呢?通过别人的好感获取利益,不就是她从小到大最擅长的事情吗?
唯一的区别,大概只是从前是为了虚荣,如今却是为了生活。
真是可笑又可怜。
去年夏天,张梓云忽然很想回远川看看。
当心中执念随着感情一同淡去后,所有回忆开始的地方,就这样成为了心底最最向往的归处。
在一个季度的租房合约到期后,租客恰也提出了搬家的想法,她便这样回到了家里。
曾经屋中的所有摆设都已变了模样,当初陪她一同离开的母亲也没能再回来。
那一日,张梓云望着熟悉又陌生的“家”,眼角不由得有些酸涩。
她到底还是回来了,万幸的是,这座城市除了她,并没有发生多大的变化。
故地仍在,故人依旧,无非是应了那间酒吧门口的挂牌——因缘聚散。
那阵子,不是故人中那个叫七月的调酒师助理心情不太好,许是失恋了,什么都不想做。
她便莫名其妙回到了自己曾经工作了挺久的位置。
张梓云知道,这只是暂时顶替,她的归来并不会让暮沉山开除七月,就像错过的无法寻回一样,这里已经没有她的一席之地了。
可是能够再一次站在那个吧台里,看着毫无人员变动的大家悠闲或忙碌,一张张熟悉或陌生的面孔到来与离去,耳边缭绕的是曾经无比熟悉的歌声,身旁也依旧是那个沉默寡言的言朝暮。
这样的感觉,就像回到了几年前。
仿佛所有一切,都还没有来得及发生改变。
尽管张梓云清楚,什么都变了。
等到七月从伤心的情绪中缓和过来,她这个忽然到来的“外人”,便该转身离去,从这一轻松无忧的氛围里,回到自己浑浑噩噩的生活中。
这一切都像被命运规划了一般。
唯一的意外,是她遇上了那个选秀出道的陈秧。
这些年来,想要泡她的人很多,有男也有女,陈秧本不例外,偏又十分特殊。
张梓云一直以为,自己在旁人眼里,无非是个用钱就能买到的女人,所以她习惯了与那样的人虚与委蛇。
陈秧却不同。
明明谁都看得出来,她不像正经人家的姑娘,陈秧却总是傻傻的,用最笨拙却也最可爱的方式,一点一点向她靠近。
陈秧家里有钱,自己又在事业上升期,要真喜欢女人,多漂亮的都能找到,无非是花多少钱的事。
可那姑娘偏偏就是十分自然地放低了自己的身段,像个普通人家的女孩一样,努力与她成为了朋友。
张梓云见过太多想要她的有钱人,倒是头一回见如此心思细腻,处处都在顾及她自尊心的。
那种小心翼翼,就像小说里从小都乖巧懂事的女孩,忽然情窦初开,青涩又笨拙。干净得无可挑剔。
从那时起,张梓云便总会做梦。
梦有很多个,有时她回到了学校,那个一直陪伴她的姑娘,变成了陈秧。有时她在酒吧里,陈秧当着许许多多人的面说要送她一首歌。
甚至有时候,她会于深夜在幼时时常行走的窄巷里,一边狂奔,一边哭喊,似想逃离,却又不知该逃亡何方。
沿途的路灯是坏的,路的尽头一片漆黑。
唯一的光亮,在来时的路上,一回头便能看见一个纤瘦的身影站在远方,静静望着她。
张梓云不想承认,却又不得不去承认。
她又一次不受控地向往起了自己遥不可及的一缕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