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译一下,大约就是——沿着大路走啊,双手拽住你的衣袖呀,千万莫要嫌弃我,不念旧情与我分开。沿着大路走啊,紧紧地攥住你的手呀,千万不要觉得我这个人很讨厌,抛却情谊不同我好。
赵琨的手指碾过衣襟上繁复的丝绣,摸到系带,随手将大氅拉紧了些。
古人真的挺会,将自己比作多情的女子,句句都在挽留夫君,简直要卑微到尘埃里。然而王先生特意讲解过这首诗歌,非要说是:周公卿恳请有才能的贤人留下,别走。
当时,赵琨还跟罗开玩笑,说这首歌谣分明就是“弃妇流”的鼻祖。古代有不少遭遇了挫折的男性文人都写过“怨女弃妇诗”,希望得到贵人、伯乐的垂怜,比如曹丕、曹植。
不过秦王政身高八尺六寸,嗓音比较洪亮,音调偏高,唱这样的弃妇小曲儿有种强烈的反差萌。
赵琨忍着笑,抬手在大侄子的脑袋上轻轻地挼了一把。心说:难怪六国君王都搞不定尉缭,你却能留住他,原来你最会了。哪怕有时候冲动暴躁了一些,谁舍得就此分道扬镳啊?
第二天清晨,乌鸫在窗外鸣叫,音韵悠扬。这鸟号称“百舌”,最擅长模仿各种鸟的叫声。
赵琨醒来以后,又闭目静听了片刻,再睁开眼的时候,发现伯高正拿着一封帛书怔怔出神。赵琨迷糊了片刻,忽然反应过来,那是他提前写好,却来不及派上用场的举荐信。伯高已经凭本事争取到读书晋升的机会,不需要他的举荐了。
第70章我有个朋友
伯高原本不会偷看赵琨的书信,然而他替赵琨整理书案,刚巧发现这张写满字的绢帛露出了一角,上边有细微的褶皱,似乎沾了几滴水,署名的位置,有半个“琨”字已经晕开了一点,就顺手抽出来。
这信不管是写给谁的,都要重新抄一遍才好。伯高这样想着,不经意地瞥见了他自己的名字,实在按捺不住好奇心,就多瞅了几眼。
他的手仿佛被烫到了一般颤了一下,原来赵琨已经为他谋划了一个好前程。假如他不是那么急功近利,非要拿命去博功名,终黎辛就不会……他将这个念头压了下去。终黎这傻子,当真是太可惜了。伯高只恨他的地位太低,如果他不是小宦官,而是正经官吏,又怎么会领不到护甲呢?他若有护甲,或许终黎辛此刻还好好的。
去学室读书,是像他这样的人最好的出路——学满三年,只要成绩合格,出来至少是个文法小吏。
如果学业有成,还能参加郡一级的选拔,成为令史(县令的秘书)。令史之中最优秀的一批人,可以参加国家级的选拔,有机会进入宫廷担任尚书卒史,尚书卒史这个官职虽然不起眼,却有机会经常见到秦王政,也比较容易升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