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个屋子里只有两个小凳子,说是小凳子,其实就是两块板子搭着的,以十字的方式架着,中间有凹槽,然后将两块板子组合到一起,就是一个简易的靠背凳。
孙焱站在门口,双手环胸抱着。
姜映梨慢慢吞吞地喝粥,藜麦粥有些粗糙,火候也掌握得一般,吃起来就有些干涩,好在是粥,倒也不怎么拉嗓子。
但藜麦粥属于粗粮,吃下去可以延长饱腹感,在行军时很喜欢将其加入里面。
萝卜是腌制的,放了很重的盐,一口下去又咸又酸,品得久点,又有些苦涩。
姜映梨猛喝了一口粥,才冲淡了嘴里的味儿。
孙焱看她这副模样,眼珠一转,偷偷摸摸从怀里掏出一个小油皮纸过来,嘿嘿道:“东家......”
“什么?”
姜映梨奇怪,结果打开,就看到一个半个拳头大的馒头,她微微惊讶,“这是......”
“是红糖馒头。”孙焱朝外看了看,小声道,“是我昨晚从伙头军那......哎呀,不是偷拿的,是我帮了人忙,他们给我的。”
姜映梨看了看他的小身板,倒是没问帮什么忙,而是将馒头推了回去,“你吃吧。我不用。”
“哎呀,东家,我已经吃了一个了,这个本来就是留给您的。”孙焱挠了挠头道,“这行军的伙食只讲究吃饱,可没什么好不好吃的说法。我听唐大叔说,也就是打仗前夕能吃顿好的,不然就是稀粥配咸菜了。”
“我是男子汉大丈夫是没事,但东家......东家的脸色看着挺不好的,是得吃点好的。”
说着,他又将馒头推了回来,“您别担心我,我跟他们都混熟了。回头要是再有点小事情搭把手,我又能混到点吃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