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年轻的时候,最多半个小时,我就会毫不犹豫的弄到定位,把人给揪出来。
眼下还能这般镇定自若的做着手里的事情,这心性已然上升了一个台阶。
这是好事,但也证明我老了,不再是个冲劲十足的年轻人。
原本正在写一幅毛笔字的手,不知不觉停顿下来,桌面上,只留下一张写了一半的字,无论如何也没有心情再继续落笔。
李灵峰见我心事重重的愣在那里,好奇的围了上来。
“爸爸,你不写了吗?我来帮你写。”
他拿过我手里的毛笔,气定神闲的把剩下的半个字补充齐全。
和我的圆润字体大是不同,他的字里行间带着一股子锋芒必露的肃杀之气,一笔一画好似刀剑出鞘,能伤人于无形。
这两个极端的字体组合在一起,自然是不相称的。
我有些古怪的看着他,“上一次见你写字,并不是这样,怎地变化那么大。”
他不以为意的道:“我现在喜欢这样的书写方式,觉得很舒服啊!”
这种字,太有个性了,我其实并不是很喜,我有些害怕这是他性格的外显,害怕他会伤害到自己。
于是敦敦教诲起来,“字如其人,一个人拥有锋利的茅,固然能让自己不受到伤害,却也会让人难以靠近,伤人伤已。”
“还是稍微再改改,把老爸的这个字体融入进去,那就十分完美了。”
他对此表示不需要,很是果断的拒绝了。
“爸爸,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路要走,我选了这条峰芒万丈的荆棘之路,很有可能被扎得遍体麟伤,但那是我的选择,我不后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