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要是觉得受不了,那就退出吧,正好我也能解脱。
抱着这样古怪的心情,我一路上把车子开得飞起。
刚开始的第一天,墨无忧还是挺正经微坐的,除了偶尔给我抛几个媚眼外,别的时候都能安静的待着。
等到后面熟悉了后,她表现得越发的大胆起来。
说实话,被一个女人色眯眯,不对,是很欣赏的目光看着时,说心里不爽是不可能的。
男人能吸引到女人,那也是一种人格魅力嘛。虽然我不知道自己哪个地方吸引到了对方,但总比被人讨厌强太多。
我已经做好了和其朝夕相处半年的准备,所以,对于她那越来越放荡,啊呸,越来越放肆的行为,表示不会抗拒。
只是偶尔的时候,二者的目光交汇到一起的时候,我都会被那浓得化不开的热情给烫到,赶紧把头换到别的地方。
如此度日如年的过了三天,总算是把人平安带到山城。
见到小花的时候,她正快活的和一群山城里的孩子玩到一起。
看得出来,她很喜欢这里,人也被照顾得很好,头发梳得整齐,衣服也很干净,笑起来更是很甜。
排除掉一些因素,山城这个地方真的很养人。
我的想法是陪着金菇到生下孩子为止,大概也刚好是半年的时间。
而且和墨无忧的陪伴也正好是半年,正好能一举两得,都不耽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