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郎官骑着白马在前面,似乎是急着把新娘子迎回家,白马的速度都快了不少。
这可累坏了后面的礼仪队,吹唢呐的还凑合,喘口气就能吹。
那敲锣打鼓,挑着鞭炮放的人可就惨了,一个是得跑着敲,另一个得跑着放。
主事人年纪大了,也跟着跑的气喘吁吁,好不容易追上了新郎官,连忙道:“新郎官,您可慢点,这些后面的人,都跟不上了!”
菏泽县主笑得意味深长,道:“这是喜欢牟小姐喜欢到骨子里去了,迫不及待的想把人给接回家呢。”
余小螺也笑了笑,古代的盲婚哑嫁,难得遇到真正喜欢的人。
如此也好,日后也不必培养感情了。
前面的速度慢了下来,后面抬着嫁妆的人也大大的松了一口气。
整整三十二抬的嫁妆,这规模,在京城里也不算是小了。
还有些杂七杂八的东西,都一起带着了。
“这样也好,只要他真正喜欢元笙,元笙嫁过去,就不会吃亏。”
菏泽县主看了余小螺一眼,故意把她扯出了人群。
“这大喜的日子,我本不该说。男人就是偷腥的猫,再喜欢有什么用,拿到手里的东西才是自己的。那些准备的嫁妆,还有田产地契铺子,都是女儿在夫家的底气。”
余小螺之前也知道古代这嫁妆的风俗,不过如今真的见到了贵门嫁女,却被这排场给震撼了。
“听说,有人家连女儿百年之后的棺材都给提前准备了!”
菏泽县主唏嘘的说道:“不过这提早准备棺材,到底是不吉利,很少有人这么做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