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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着,扶苏开始公布各种政策。
扶苏对国家体制,决定沿用历史上秦始皇的政策。
历史上的秦始皇,做了影响深远的改革,其最为重大的举措就是废除分封制、实行郡县制,从而加强了君主的集权。
在讨论国家体制时,李斯反对历史上的分封制,认为周朝因为分封制,将子弟封到各地为王,天子无法有效控制,几代之后,关系疏远,最终致使周朝分崩离析。
秦国应该设置郡县,由皇帝亲自任命官吏进行治理,罢免权也操纵在皇帝手里。这样就能使天下长期稳定,政权永远掌握在中央的手里。
秦始皇支持并采纳了李斯的建议,在全国设郡,郡下设县,县以下依次是乡、亭、里、什、伍。
这样,秦始皇建立了一整套以皇帝中央为核心的、由中央直至地方的中央集权的官僚体系,全国被置于皇帝的直接控制之下。
郡设守、尉、监(监御史)。
郡守掌治其郡。
郡尉辅佐郡守,并典兵事。
郡监司监察。
秦始皇把全国分成三十六郡,分别是:
秦地:巴郡,蜀郡,陇西郡,北地郡;
赵地:太原郡,云中郡,邯郸郡,巨鹿郡,雁门郡,代郡,常山郡;魏地:上郡,河东郡,东郡,砀郡,河内郡;
韩地:三川郡,上党郡,颍川郡;
楚越之地:汉中郡,南郡,黔中郡,南阳郡,陈郡,薛郡,泗水郡,九江郡,会稽郡,长沙郡,衡山郡;齐地:东海郡,齐郡,琅琊郡,胶东郡,济北郡;燕地:广阳郡,上谷郡,渔县郡,右北平郡,辽西郡,辽东郡;县,万户以上者设令,万户以下者设长。
县令、长领有丞、尉及其他属员。县令、长主要管政务,县尉掌握军事,县丞掌管司法。
县以下有乡,其主要职能有四:
1、摊派徭役;
2、征收田赋;
3、查证本乡被告案情;
4、参与对国家仓库粮食的保管工作。
乡设三老掌教化,啬夫掌诉讼和赋税,游徼掌治安。
乡下有里,是最基层的行政单位。
里有里典,也就是里正、里魁,以“豪帅”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