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观整个华夏上下五千年历史,嫡长子继承制是-夫-
妻多妾制下实行的一种继承原则,是维系宗法制的核
心制度之一。
嫡即正妻、原配,正妻所生之长子为嫡长子,在法律
规定嫡长子享有继承优先权。
赢斐清楚的记得,嫡长子继承制,起于商末,定于周
初。
以”久,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为宗旨。
在这个时代,由于八百年周朝的影响,礼制早已深入
人心。
纵然大秦帝国崇尚法治,却也没有彻底的抛弃礼制。
在这样的局势下,此时家国一体,嫡长子继承可涵盖
帝位继承、爵位继承、官位继承。
虽然在财产继承中诸子均有继承权,嫡长子仍处于优
势地位。
赢斐明白,在封建社会之中,皇位的嫡长子继承制,
是一个成功并成热的继承制度。
因(李的好)为嫡长子继承制保证了政权的平稳过渡,
使人心稳定,政权稳固,它是符合当下社会实际的行之
有效的继承制。
纵然这个制度,有-定的缺点,但是在大的趋势上,
它是保证华夏上下五千年能够一脉传承的原因之。
而嫡长子继承制的根本,便是要有嫡长子,这一切的
源头便是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