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般吧。虽然有很多错漏和冗余,但你毕竟还没有领受恩赐,以后你就知道该怎么做了。”
拥有神灵的恩赐,锻造这个过程就会变得相当简单。以林麟的知识来看,在没有现代设备辅助的情况下,锻造一柄铁剑或者青铜剑那样的武器,怎么着也得几天。但是有了恩赐呢?那就和现代工序的效率能比一比了,几小时就能出货。
而在这个过程中,很多林麟所知的知识,都被恩赐的力量跳过了,甚至有可能已经失传。所以这个男人才说出了那种话。
这与其说是与神灵共度的时代,倒不如说是依靠神灵而存在的时代。眷族里只有神才能吸纳新成员,这一点无可动摇。等哪一天神灵玩腻了溜了,人类的文化断层恐怕要花费相当长的时间才能弥补回来。
林麟想了想,试探性地问了一下:“那个,我如果只做帮工,挣点钱吃饭,能不加入眷族吗?”
听到林麟的这句话,男人的脸色立刻黑了下来。
“你小子什么意思?瞧不起我们赫菲斯托丝眷族吗?!我们可是世界第一的锻造眷族,你明白吗?!”
“我……我只是想混口饭吃,等凑够路费就要离开欧拉丽回家了。”
这个理由也还行,男人的脸色缓和下来。每天都会有无数人从世界各地汇聚到欧拉丽来追寻梦想,但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会在这里碰壁,然后灰溜溜地离开。在他眼里,林麟大概就是碰壁了,却又被骗光了钱。
——只是一个随处可见的乡巴佬穷小子而已。
他叹了口气,摆了摆手:“那你走吧。我们吸纳成员是很严格的。要是被你把奥秘说了出去,我们的生意还怎么做?”
见状,林麟只好告辞离开。
人家家大业大,也不是做慈善的,当然有自己的规矩。如果是眷族成员,那就利益相关,自然不会往外吐露秘密。但一个外人,又没有确保能完全保密的手段,这当然不能接受。
离开了巴别塔,林麟想了想,走到了街上去继续寻找眷族碰运气。首先他去了商业类眷族,期望着能靠记账或者搬货讨生活,然后人家表示只缺护卫不缺杂务。之后,他找了一些开店的眷族,比如开书店开酒馆的,结果最差的情况下,差点被人给打出来。
“不想加入眷族就滚!臭乡巴佬的死活谁管啊!”
很明显,大小眷族之间还是很有差别的,小眷族的人大多都和流氓没什么两样,那个素质是完全没法和赫菲斯托丝眷族比的。林麟早就对不入眷族必遭白眼的情况有心理准备,所以也不怪他们。
但严格来说,真要打起来的话,那个差点和他动手的号称自己有lv2的“冒险者大人”,够呛能打过不摇瓶子的林麟。他的身体能力撑死就是个半人类水平,走路脚步虚浮,明显没学过武技,也只有身体素质值得一看。
让林麟评价他的战斗能力的话,顶天也就ss级。
在喝骂声中离开这条街,林麟看了看转红的天色,换了条街继续。
真要是全都失败了,那就饿一顿明天再说呗。只饿一顿又出不了事。
按照林麟这一天积累下来的经验,他这次将目标锁定在了酒馆的身上。之前有家酒馆差点就要他了,可惜来了个女孩竞岗,把他比下去了。唉,颜值高就是可以为所欲为。
盘算着与老板谈判的说辞的林麟,很快就注意到了这条街上的一家酒馆。现在的时间已经接近傍晚,正是生意开始红火的时候,店里的食客已经开始变多。
要是等到彻底忙碌起来的时候再去谈,店长可能就会嫌烦而拒绝。要谈,就得趁现在。
打定主意,林麟走入了这家酒馆——“丰饶的女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