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桐月眉目温柔的轻叹一声,“我今天是第一次见到他。”
“桐月真的是好温柔啊,不管是外貌还是性格”,不知道是旁边哪个女性朋友不自觉的感叹了一声。
“嗯嗯,很像大和抚子哎!”
“是啊,真的好难想象桐月会选择来当警察。”
是带了点试探意味的话,可是该答话的人对此没有进行回应,她们也识趣的转移话题没有再谈,成年人的世界里没有什么打破砂锅问到底,大家都懂得点到为止。
清水桐月抚了抚被甩到身前的麻花辫,尾端上面还坠了一朵清清淡淡的小白花。她就是特意模仿着传说中,所有男性都抵抗不了“大和抚子”的行事作风打造的这个人设。
对于这次要攻略的对象,除了好感已经过半的诸伏景光之外,清水桐月都不是很了解。
在这种情况下,清水桐月果断的选择了不管如何都不会出错的人设。
至少,留下的初印象不能太差。而之后若是察觉他们实在是对于“温柔”人设接受无能,也可以在熟悉之后些微调整一下。
熟悉之前无差别温柔,熟悉之后独独对你一人的特殊,不是也很有反差的感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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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谷零觉得自己好像要死掉了,不然平时那颗就算是碰到了支离破碎的尸体,都能够冷静下来分析凶手的心,怎么会跳动到如此地步。
那颗心就像是已经被别人狠狠的用手攥紧过,留下过独属于她的气味,一旦抽离,就要枯萎干涸。
而那股气味,今天就刚巧再次被他闻到了。
若是在今天之前问降谷零一个问题,你相信一见钟情还是日久生情。
外表是混血儿,实际上骨子里传统的不行的他,毫不犹豫就会选择日久生情。
“一见钟情”是什么呢?
浪漫的人喜欢歌颂它,说是一辈子都难以碰到的荷尔蒙起源。
死板的人唾弃它,骂相信一见钟情的人是只喜欢看脸的傻瓜。
可降谷零不是这样的,他只是单纯的认为,感情这种细腻的东西,是需要时间去滋润出来的。
可就在今天傍晚,在逢魔之时,他碰到了让自己一见钟情的人。
第121章好哥们?哒咩!
没有那些情节细腻的小说中有的,美到窒息的环境、时间,还有回眸一笑百媚生的主角。
只有嘈杂的操场,糟糕的逢魔时刻,以及并没有回头看过他一眼的女生。
可降谷零却清楚知道,自己喜欢上了她。
喜欢她格外一尘不染,裙摆处的褶皱都完美的恰到好处,喜欢她因为刚刚的运动,略微蓬松的麻花辫,也喜欢她和友人聊到兴起时,露出的温婉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