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6章(1 / 2)

只因当时太年轻 常闲 1020 字 2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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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一年是他人生最难熬的时候。迷茫、穷困、社会地位一落千丈,尤其是清醒后,知道自己终身的梦想就这样远去、再也回不来时,那种锥心的痛让人彻底难眠。

好在他意志坚强,更习惯于向前看。

毕竟在境外做过不少的维和、护航及驻外工作人员的工作,他对地缘政治有一种特殊的敏感。母亲是部队里的俄罗斯翻译,他精通俄罗斯语,对中亚五国的语言也有所了解。加之不管是他自己以前积累的,还是家庭积累的,人脉总还是有,于是就开始做点生意。

普通人的生意他不会做,虽然离开了部队,军事新闻也的确天天看,凭着在部队积累下的经验,他判断得出交战对手的情况,就去做点与此有关的生意。

于是,就有了商人李向樵。包括那次他和李白去俄罗斯做的那笔生意,也是这个范围里的,只不过,他遇到了李白。

那次他遇上了故人,聊起过去的事。李白说的没错,他的确也想让李白知道,他不结婚。既是因为有朱颜的原因,也是因为他确实不想结婚。不管是他看到的,还是他个人的潜意识所形成的印象,婚姻用来束缚的是没有感情的男女。他认为,如果男女间没有感情,就是最大的虚伪,用一纸婚书束缚,是对人性的残酷。他说“家是个负累”的时候,丝毫没有避讳李白。他知道,这是个聪明的姑娘,她听得懂。

他注意到她有时会在网上或者一些数据库中查“肖天明”,他没问也没查,他成熟的人格早已懂理一个道理:她就是她,她的一切事情他都不必干涉也不应该干涉。这是他的信条,是朱颜所不能理解的信条。

在遇上李白时,他知道,李白是上天赐给他的礼物。

只有朱颜才会问,你为什么喜欢她。为什么?对于一个风尘仆仆、阅尽千人的人来说,这根本不是问题。谁适合他、他喜欢什么样子的,他心里很清楚。

把她带去俄罗斯,他有一半的私心。在俄罗斯共事下来,他基本确定。

这个姑娘身上有一种任性,好像不聪明、不优秀、不高傲就不能让她自己满意一样。他对这种性格的了解如明镜似的。

他喜欢她,又不能做的太过。他喜欢分寸,喜欢余地。尤其发现她对男人总有一种距离感,他并不想急于求成。

李白对付颖说,李向樵勾引的方式既含蓄又明晃晃,确实不错。

他从来就不是热情如火的人,直接的表白不适合他,也不适合心里有人的她。如果不成,就会没有余地。

男人对女人的心思,就在那么一点点。多一点点则是,少一点点则否。在俄罗斯时,两人伴演过情侣。从戏场到台下,他总能过渡的恰到好处,既不让人觉得冒犯,也能让人感觉到一点心思。例如,在人前,他总是绅士的替她切好食物。在人后,他会避免点她不擅长处理的东西。在人前,他会替她拿手包。在人后,他会走在她的外侧,两人之间的距离不大不小。偶尔有突发事件,他会迅捷的伸过手,然后又悄无声息的拿掉。

他邀请她到自己公司工作,知道她一定会拒绝。明白意思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