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回汝阳,还不足半年。
北弥人再次发起了攻势,这次,他们于天门关,横兵三十万。
而西北三军,十年如一日的折腾下来,不见扩编,反遭削减,只有十二万人不到。
我要出征的那一日,依旧吃了个闭门羹,快走时,我上了藏书阁,一眼望去你的绣楼,偶人娃娃没了,挂在檐下的,是一个木雕。
我心血澎湃,一时没把持住,跳到那颗石榴树上,倚着枝干,朝你眨眼,说。
“等我赶跑北弥,就回来娶你。”
你羞红了脸,再一次把窗掩上了。
我飞身掠过檐下,取走木雕。
果然,不是我刻的那一只,因为,左下,有四个字。
“伴君,天涯。”
仗打了一半儿,我们占领了南北天堑,得了优势。
可谁都知道,眼前,是场硬仗。
姜流总是笑话我,说:“好好一个世家子弟,怎么想不开,跑出来从军?”
“保举入仕,做个闲官儿也好,当个纨绔也罢,总好过上战场来抛头颅,洒热血。”
我说:“哪怕我只是个再普通不过的乞丐,也有个小小的愿望啊。”
他又问:“什么愿望?”
我很正经的告诉他:“为国为民,死而后已。”
还有一句,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只是这话,用不着对一个每天不洗脚的糙汉子说。
姜流果不其然的翻了个白眼,拨着脚下的火堆:“这愿望叫小?”
“很小啊,很平凡啊,很普通啊。”
南凉重文轻武,鄙薄武人,削减军权,虎狼环伺,以致风雨年间,战乱茫茫,百姓失家。
许多孩子,只能成为衣衫褴褛,沿街乞讨的流浪儿。
我就是乞丐,自然不想让他们也成为乞丐。
只有将北弥人彻底打服,才能结束战乱,摆脱流浪。
他冷嗤了一声,斜斜看了我一眼,眸中露出轻蔑之意:
“你?你是楚家人么?”
我怔了怔,没明白此话何意。
直到,裕丰十九年,军粮一案爆发,楚家身陷其中,我亦受军中贬谪。
我牵了一匹马,从边塞,日夜疾驰,回了汝阳,想问个明白。
我站在窗外,亲眼看见主君将食盒打开,露出里面的婴儿手臂,热腾腾的,像是蒸笼里刚出锅的珍馐。
我看着婴儿手臂发呆,还琢磨了一下,什么馒头,能捏成这种形状。
后来,我看见主君一口咬下那馒头,红肉翻滚,白骨森森。
我吐了。
接着,主君打开窗,将我押进了房间,提起食盒,将食盒中的其他部位,一一分发给了我,以及我的“兄长”们。
按主君的话来说,就是,利益也好,信仰也罢,他从来不相信什么永恒的忠心。
他从他的主子那儿,学到的,只有“同舟共济”四个字。
大家别误会,同舟共济,指的不是大伙儿同心协力的意思。
而是,我吃了肉,你也得吃肉,你也吃了肉,就和我是一伙儿的了。
大家同坐一条船,为了一起淌过这条河,就都力往一处使,心往一块儿放。
那一夜,我明白,如果我不吃,就得死,于是我十分顺从的捻起一块肉,腥臭直逼喉咙。
刚塞入口中,就连同胃里的酸水,一块儿吐了出来。
但主君看我的动作很利落,毫无不适之意,又想,二十多年了,我向来都是最听话的那一个,没逼着我吃第二口。
天未亮,我又牵着马,回了边塞。
回去之前,我写了一封退婚书,经由小厮交给阿玉。
我意识到,这么多年,我的存在,只是在助纣为虐。
战死沙场,才是一名将军的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