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知道他在微草战队出道的时候,只有15万的新秀垃圾合同。
也是联盟最低的薪资空间,纯粹就是拉个饮水机管理员,充人数而已。
现在50万的新秀合同,已经是普通主力选手的待遇了。
这份合同让乔一帆对陶轩十分感激,他也对自己的未来充满信心。
他一直以来都是一个勤奋努力的少年,在微草的时候,他知道自己的天赋无法和高英杰那种天才相比,所以他比任何人都勤奋。
最终他凭借着自己的努力,终于成功出道,成为了微草战队的一员。
他以为自己的职业生涯将会从此高歌猛进,可现实狠狠地给了他一个巴掌。
出道后的他,才知道原来想要成为真正的职业选手,居然这么的难。
他在微草看不到前方的路,在他的眼中只有无尽的黑暗。
直到陶轩的出现,重新点亮了他的世界,让他重新定位了自己。
挑战赛他也用自己的天赋证明了自己,之前只是他选错了职业,现在的他虽然算不上很出色,但他相信自己可以成为一名中规中矩的职业选手。
在感激了陶轩的知遇之恩后,便离开了陶轩的办公室,然后把唐柔叫了进去。
对于唐柔,实力和天赋已经不需要多说了,从全明星周末的观众挑战赛击败杜明,再到复活赛完成一挑三,再到复活赛总决赛一对一硬刚刘皓不落下风,足以证明了唐柔的出色天赋和潜力。
尽管此时的唐柔,还算不上一个成熟的职业选手,但绝对可以算得上一个十分不错的新人选手了。
下个赛季出道的选手会有很多,盖才捷、秦牧云、卢瀚文,这些都是天赋很出色的新人,但陶轩觉得唐柔有可能力压这些天才,成为下个赛季的最强新秀。
所以陶轩给唐柔开出的合同,是3年400万的保障合同。
第一年新秀赛季同样是50万,但第二赛季则是150万,第三赛季200万,并且在期间拿到最佳新秀,第二年的薪资和第三年的薪资,会提升50万一年,如果拿到最佳进步选手等荣誉,会再次提升50万。
三年的新秀合同结束后,就会重新签订合同,届时根据唐柔的实力和名气,决定唐柔的合同上限,全明星级别的选手,如果是二流实力的全明星,合同薪资是300-500万之内,一流全明星则是500万往上,顶级全明星大神,800万往上。
并且陶轩承诺,如果唐柔能够拿下最佳新秀,并且愿意带队,可以让她成为战队的副队长。如果唐柔不想带队,那就再另说。
之所以要培养唐柔的带队能力,也是因为叶秋的年纪和状态,兴许只能打到第十赛季,可能就会退役了。
就算陶轩告诉他第十一赛季会有世邀赛,让他晚一年退役,那么叶秋也顶多能坚持到世邀赛回来的样子。
而且叶秋去了世邀赛,国内联赛也需要有人来带队。
所以在嘉世没有叶秋之后,谁能率领嘉世继续征战荣耀,这一点陶轩必须要考虑到里面。
嘉世战队的阵容中,现在张佳乐、赵杨,叶秋都是老将,苏沐橙虽然正直当打之年,但苏沐橙太温柔了,没带过队伍,也不适合带队。
乔一帆和唐柔是新人,乔一帆有大局观,但他的性格有一点懦弱,能不能成长起来,还要时间来验证。
唐柔的性格刚毅一些,但太过于冲动,所以唐柔能不能带好队,陶轩也心里没底。
但不管怎么样,新人都要去培养一下,合不合适也要培养之后才能看得出来。
谈好了乔一帆和唐柔的合同后,陶轩还叫来了训练营另外两个新秀。
一个是李睿,一个是方锋然。
李睿虽然性格乖张,爱耍小聪明,但天赋勉勉强强还算不错,在邱非和唐柔没来之前,一直都是嘉世训练营天赋最好的学员。
如今嘉世阵容残缺,也需要一两个替补选手来充数,在主力选手缺席的情况下,可以顶上去。
方锋然则是邱非和唐柔联合推荐的新秀,对这些新秀陶轩的了解不多,既然能让邱非和唐柔一起推荐,那肯定有他的独到之处。
而且方锋然是拳法家,正好可以使用申建的账号。
至于李睿,就使用邱非以前的账号【战斗格式】吧,这个账号也刷过技能点了,技能点达到了4845,也算相当不错的一个账号了。
最为替补新秀,出道合同是20万一年,这样的合同也叫试用期合同,如果能够在第一年有不错的表现,成为正式的选手,则会把薪资上涨一些,涨多少看实力,通常会达到40-80万的年薪。
20万一年的薪资很低,但比乔一帆当时拿的联盟最低的垃圾保障合同15万要强一点,关键是能进入职业战队,就有希望成为正式的职业选手,所以两人都是很开心。
忙完了队内的事情后,8月25号这一天,张佳乐终于来了。
第231章张佳乐:的确是【老】朋友了。
“阿乐!盼星星盼月亮,总算把你盼到了!”陶轩热情的迎接张佳乐。
张佳乐显然不吃陶轩这套,而是笑道:“我可还没答应要加入嘉世呢。”
陶轩也是笑了笑:“只有嘉世具有冠军相,除了嘉世,你还有更好的选择了?”
张佳乐只是笑了笑,并没有接话。
因为有些话,实在不好当面说。
在他看来,这个赛季具备冠军相的队伍还挺多的,例如轮回战队、微草战队和霸图战队,这三家队伍这个赛季得到了巨大补强,都已经开始展现冠军相了。
相反的,嘉世战队还把冠军班底送走了,相当于自断一臂。
不过嘉世有叶秋那个老妖怪在,能创造很多奇迹。
对于叶秋的神奇能力,张佳乐体验是最为深刻的。
当年若不是叶秋破了他们百花的繁花血景,那一年的冠军就不是嘉世,而是他率领的百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