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蒙德城里还是有很多其他旅馆的啊?”
雷电朔表情相当硬气:
“那些旅店太普通,不够豪华,不住!
再说了,丽莎,凭我们的关系,我来蒙德你舍得让我住旅馆?”
丽莎有些嫌弃的看向雷电朔:
“就你这副样子,还是神呢?”
虽然嘴上嫌弃,但丽莎不可能不心疼雷电朔。
她随手把一串钥匙丢给雷电朔:
“喏,这是我家里的钥匙,这段时间,你和康娜就住在我家里吧。”
接过钥匙,雷电朔笑了笑。
他知道丽莎住在哪儿,也去过丽莎的家。
那座房子装修精致,空间也很大,绝对够雷电朔和康娜住的,唯一不好的地方就是……丽莎平时不怎么住。
没错,丽莎在蒙德城有自己的房子自己家,但她平时却不怎么回家住。
因为,平时丽莎要么住在图书馆,要么干脆住在自己的工坊里,这两处都有丽莎休息的地方。
时间久了,丽莎也就很少回家了。
拿着这串钥匙,雷电朔看向身边的丽莎:
“丽莎,今晚你回家么?”
丽莎露出迷人的笑容,却缓缓摇头:
“不哦,今晚还有别的事情,我直接住图书馆,图书馆里有我的房间。”
“那真是太遗憾了。”
具体有什么好遗憾的,大家都能猜的出来,对雷电朔来说,确实挺遗憾的。
没办法,雷电朔退而求其次:
“那,今晚,我可否邀请丽莎女士共进晚餐?”
丽莎矜持的思考了一下,最终优雅点头:
“好吧,我接受你的邀请。”
随着时间的推移,蒙德城到了傍晚。
应雷电朔共进晚餐的邀请,雷电朔和丽莎结伴而出,离开图书馆离开骑士团总部,后面还跟着一个小小的康娜。
两人出门的时候,是互相挽着手的,看上去非常亲密。
而雷电朔和丽莎行走在蒙德城的街道上时,毫无疑问,被蒙德城好多人看到了。
这下可引起轰动了!
241。猎鹿人
丽莎是整个骑士团甚至整个蒙德城有名的美人,智慧、迷人、知性、妩媚,不知道有多少人为之着迷。
虽着迷,却不敢刻意追求。
没办法,蔷薇魔女的名号不是吹出来的,对丽莎产生困扰的人,无一不被丽莎电得死去活来。
当然了,有些人就是喜欢被丽莎电,他们甚至趁丽莎执勤的时候,主动闹事,希望丽莎用雷电惩罚他们。
惩罚他们之后,这些家伙一脸的满足,仿佛这不是惩罚而是奖赏似的。
虽然很奇怪,但也能从中看出丽莎的魅力。
可是,现如今,这位大美人竟然被别的男人挽着,还堂而皇之的行走在大街上!
而且丽莎被这个男人挽着,巧笑嫣兮,完全没有拒绝的模样,反而乐在其中。
看到的人们,纷纷瞪大眼睛,张大嘴巴。
这……名花有主了!?
什么时候?我们怎么不知道!?
得到丽莎女士青睐的那个人是谁?看穿着服饰好像是个稻妻人?好像是个稻妻贵族?
就算是贵族也不行!我们蒙德贵族都没有得手,哪儿轮的着你们稻妻贵族?
大家想是这么想,却没有一个人表现出来,毕竟丽莎的威名有目共睹,没人敢惹丽莎。
丽莎不好惹,但是胆敢摘走这朵蔷薇的那个稻妻人,必须惹一惹!
有不忿的路人,便悄悄把这事告诉了几个酒鬼。
这几个酒鬼,就是经常被丽莎电,经常找丽莎电的那几个。
这几个人十分仰慕丽莎,却得不到丽莎的青睐。